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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内需 促消费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初见成效
2009-03-06 15:43  文章来源:津市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为了扩大内需,促进农村消费,结合实际,我市家电下乡工作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3月4日止,全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60件,其中电视85台,冰箱188台,洗衣机52台,手机25台,实现销售50余万元。已上网审核备案补贴资金申报材料116份,落实补贴农户55户,惠及全市近二百余户农村居民,此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 部门支持。
  市委、市政府对家电下乡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津市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亚雄为组长,副市长祖牮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商务、财政、宣传、监察、公安、工商、国税、质监、邮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具体承办。其它相关部门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搞好服务,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网络,营造氛围。
  一是健全销售网络。为了方便农民购买,减轻农民购买费用,在乡(镇)设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解决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不方便的问题。二是加快销售网点备案核准。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结合中标流通企业,确定补贴类家电商品的牵头经营单位,核定市、乡(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被选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企业,持营业执照、中标流通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作为中标流通企业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市商务局登记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作为销售网点。三是努力营造家电下乡的浓厚氛围。市商务局对家电下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津市电视台滚动播出家电下乡信息,出动宣传车2台次,印制宣传横幅10条,宣传彩页1万余份,在每个行政村交通要道、农户居住区粘贴公告,同时通过村广播站对家电下乡工作的好处和意义进行广播,并及时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通过宣传,使家电下乡活动达到了家喻户晓。
  (三)政策扶持,规范管理。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市商务局对申报的146个网点进行了严格审查和筛选,以优质服务和方便农民购买为原则,审核通过了备案的销售网点31家,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和部分行政村。按照备案、申报、审核、发放的规范程序,家电下乡购买农户持有关材料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乡镇财政所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备案,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通过“粮食补贴一折通专用存折”在30个工作日内直补农户。



(撰稿: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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