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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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1 16:04 文章来源:津市市食安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种植过程的监管。为主管理农药、种子、化肥市场,推广无公害技术(其中杀虫灯261盏)。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3.13万亩)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个)的申报工作。建立无公害示范基地(2000亩)。
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建立“两个档案”企业28家。年检测食品134批次。发放生产许可证5个(新增)。为主负责米粉、粮油的质量监管。
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建立“两个档案”市场4家。
卫生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建立“两个档案”企业10家。为主负责豆制品的质量监管。
商务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猪3.5万头、牛0.26万头)。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肉品(合格率95%)、酒类{办证率95%}流通秩序。负责蔬菜检测(2.5万个)。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教育局:为主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21所学校中建立并规范“两个档案”建设。
畜牧局:负责初级畜禽产品养殖过程的监管。搞好肉品销售环节的同步检测(其中瘦肉精检出率不超过1%)。办好一个养殖企业示范点。
各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是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举报电话:4223835(商)4229885(屠) 12315(工)12365(质) 4222022(卫)
4213804(农) 4222494(畜) 13973603027(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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